12月5日,香港高等法院继续审理一宗涉及艺人张柏芝的合约纠纷案。原告方为其前经理人余毓兴,其向张柏芝追讨约1276万港元违约金,案件于今日开展进一步聆讯,张柏芝本人到庭应讯。
在法庭陈述环节,张柏芝透露自身存在对数字的严重不适应。她表示,自己连基本的数字顺序都难以应对,例如从1数至7后,面对数字8便会感到不安。此外,她亦坦言无法记住个人电话号码,却能熟记现任经理人周静仪的联络方式。
张柏芝进一步说明,日常生活中诸多涉及数字的事务,包括家庭账单缴纳、交通卡充值乃至子女相关安排,均交由经理人周静仪代为处理。她形容二人关系紧密,足以共同面对困难。

据案件资料显示,原告余毓兴主张张柏芝于2011年至2012年间签署了一份《全球经理人合约》,并已收取两部电影的片酬,但未完成合约中约定的六部电影演出,因而提出上述索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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